关于创建商务部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3    浏览次数:4

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总结2013-2014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一是总结各市(州)示范企业在创新商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培育品牌、引导消费、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为引领本地区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所开展的示范推广活动及成效。二是总结各市(州)政府在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开展的工作,出台的政策法规和环境建设情况,取得的成效,当前的困难和政策建议。

  (二)开展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摸查各市(州)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情况,根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附件1),遴选优秀电商企业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二、工作程序

  (一)2015年1-2月,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2013-2014年度示范企业工作进行总结,组织2015-2016年度示范企业遴选,2月 9 日前将总结报告、推荐企业名单及企业申报表(附件2)、申报书(附件3)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商务厅,商务厅将遴选出 5家示范企业 报商务部。

  (二)2015年3-4月,商务部组织业内专家依据示范企业创建规范对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拟定示范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2015年5月,商务部发布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总结和创建工作作为促进本地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抓手,扎实稳步推进。

  (二)强化标准执行。示范企业遴选工作应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以基准,通过召开专家会、论证会等方式,确保遴选过程公平、公正,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做好环境建设。加强对示范企业跟踪研究,通过制度创新释放政策红利,解决实际问题帮扶企业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

  联系人: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陈红梅

  电话: 0851-8555567 传真: 0851-8555456

邮箱: 723134487@qq.com

附件:1.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doc

2.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doc

3.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提纲.doc

 

 

 

 


 

  贵州省商务厅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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