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要求下达2015年浙江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补助资金的函

发布日期:2015-05-13    浏览次数:3

  浙发改函〔2015〕144号

  省财政厅:

  根据2015年全省服务业工作安排,经商你厅,我委组织开展了2015年浙江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工作。

  通过各地自愿申报、材料审核和竞争性评审,根据专家评分高低并综合试点类型平衡,最终确定了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提升发展和服务业特色小镇建设创新三大领域的21个试点对象(见附件)。评审结果在我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并经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请尽快下达相应补助资金。

  附件:2015年浙江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资金补助方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附件
 

  2015年浙江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资金补助方案

  试点领域

  试点名称

  试点地区

  补助资金
  (万元)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温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温州市

  500

  台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台州市

  舟山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舟山市

  海宁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海宁市

  遂昌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遂昌县

  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试点

  杭州市

  400

  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金华市

  衢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衢州市

  绍兴市滨海产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绍兴市

  云和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云和县

  嘉兴市南湖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嘉兴市

  300

  湖州市吴兴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湖州市

  永康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永康市

  平湖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平湖市

  江山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平台

  江山市

  服务业特色小镇

  余杭梦想小镇

  余杭区

  450

  嘉善歌斐颂巧克力小镇

  嘉善县

  丽水莲都古堰画乡风情小镇

  丽水市

  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提升发展

  杭州传化公路港

  萧山区

  400

  长兴综合物流园区

  长兴县

  义乌内陆口岸场站(义乌港)

  义乌市

  合计

  8550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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