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顺利开展“两区”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12年第一批10亿元“两区”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附件1:2012年第一批10亿元“两区”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_3911 附件2: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3:2012年山东省第一批10亿元“两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件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6:项目申报承诺表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