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办法(草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9-21    浏览次数:5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办法(草案)》。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草案公布,请将意见于2012年4月20日前反馈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孙旭光

  电  话:2383813(兼传真)

  邮  箱:sxg927@163.com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办法(草案)》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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