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实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包干制签责任状

发布日期:2014-05-08    浏览次数:6

  自治区近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根据要求,全区实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包干制,即盟市农牧业局主管领导作为责任人,对本盟市生鲜乳质量安全负责;各盟市与旗县也要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目前全区12个盟市已完成责任状签订。此外,自治区还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生鲜乳收购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专项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全区畜牧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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