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两部法规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12-09-21    浏览次数:5

  27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贯彻实施《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作出安排部署。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成、自治区副主席钱智出席会议。

   据了解,这两部法规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强调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全民、全社会的科学素质、调动科技人员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及加大科技进步保障机制。修订后的《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强调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

   马明成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把学习宣传这两部法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两部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全社会对两部法规的知晓率。

   钱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进步工作和残疾人工作的领导,确保两部法规顺利有效实施,全力推动自治区科技进步事业和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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