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的函

发布日期:2014-05-04    浏览次数:5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进我省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实现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社会广泛参与,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云发改办发〔2014〕202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办公〔2014〕374号),现面向我省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咨询、研究,以及工矿企业、大专院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部门广泛征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

  请您部门、单位鼓励、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以推动我省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规范,促进我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健康增长。

  请按本通知所附申报条件和有关程序,填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以电子和纸质文档进行申报。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申报材料请个人签字(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复印件)并由单位签署意见后送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综合处,东风东路106号424室)。

  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电子邮件填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5日,纸质申请表填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

  联系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综合处)李捷文 徐瑶

  联系电话:0871-63113292,0871-63113185,13577098007

  传真:0871—63113275,63113279

  邮箱:ynzxpszx@sina.com

  附件: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入选条件、权利义务及有关程序

  2.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

  附件1: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

  入选条件、权利义务及有关程序

  一、入选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能够独立、科学、公正、客观、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熟悉国家有关项目评审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有与项目评审业务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从事所聘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或从事项目评审相关工作的知名专家、学者;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邀专家不受年龄限制),能胜任项目评审业务现场踏勘、调研等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工作任务;

  (五)专业资格条件。入选专家库的专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特点和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二、投资项目评审专家享有的权利

  (一)接受聘请,担任评审专家;

  (二)依法对评审事项提出独立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审工作的劳务报酬;

  (四)其他法定权利。

  三、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的义务

  (一)评审工作内容涉及工作单位或个人利益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接触项目业主和利害关系人,不得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透露项目评审论证的情况;

  (三)遵守职业道德,从专业角度客观、独立地进行评审论证工作;

  (四)对所提出的评审论证意见和建议署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法定义务。

  四、工作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入库,经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报经投资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委员会批准,予以入库。

  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附件2: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 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  
  一、基础信息
专家个人填写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或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 时间   学历/ 学位  
职业状况 □在职 □退休 工作地址(或常驻地址)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执业资格名称   执业资格注册号  
工作简历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_mail  
二、工程咨询主要经历
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咨询工作的阶段 □项目规划    □概念书      □项目建议书               □项目可行性研究    □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          □项目监理           □项目后评价 □其它
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咨询工作的行业 □公路   □铁路   □城市轨道交通   □民航   □水电   □火电 □煤炭   □新能源   □石油天然气   □石化  □化工医药   □建筑材料   □机械 □电子 □通信信息  □广播电影电视 □轻工 □纺织化纤   □钢铁   □有色冶金   □农业   □林业    □水利工程   □港口河海工程   □工程勘察(含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按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环境卫生等细分)  □建筑 □城市规划  □工程技术经济   □社会稳定风险管控   □能源管理   □项目前期综合咨询   □节能评审   □生物多样性分析  □其他(按旅游工程、商物粮、邮政工程、气象工程、矿产开发、土地整理、减贫工程、移民工程、海洋工程、外资及境外投资等细分)
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咨询工作的专业  
申明:本人对上述所填信息负责。 本人签字 :                     日期:
  三、单位意见
      签章:                       日期:
审核情况 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          
专家管理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          
说明: 1.    “工作单位”:⑴在职,填写目前在职单位或部门。⑵退休,则填写退休时的单位或部门。 2.    “执业资格”:指在某些行业中推行的,体现行业或专业特点的一种资格证明。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招标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以及计算机行业的CCIE、MCP证书等。 3.    “工作简历”应从开始工作时填起,应注明工作期间、工作单位名称以及当时的专业技术职称。 4.    “工程咨询主要经历”,如行业未涵盖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可在专业一栏填写行业以及专业; 5.    单位意见是指专家所在单位出具的是否推荐意见。 6.         纸质材料附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家或省部级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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