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园区管理委,市、县财政局、工信委:
目前实体经济运行仍不稳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大量存在,影响了经济发展,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推广“财园信贷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试点工业园区管委会抓好“财园信贷通”的贷款目标任务余额发放工作。
“财园信贷通”试点工作从去年9月份正式启动以来,由于省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四家合作银行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4年1月30日,帮助1046户企业获得3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合理的运行机制,获得了宝贵的试点经验,为全省推开“财园信贷通”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虽然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离《关于推进“财园信贷通”试点工作几点要求的通知》(赣财企〔2013〕68号)文件下达的贷款目标额度任务仍有差距(详见附件一)。请设区市财政局、工信委做好调度工作,各试点工业园区管委会用三个月时间(即2014年4月30日前)将目标任务差额发放到位。
试点园区管委会可以继续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四家合作银行协商,做好贷款的发放工作。如原四家合作银行,因贷款规模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目标任务的,试点园区管委会可以与其他在当地设有网点的银行联系(省财政厅、省工信委已于2014年1月24日召集有意愿参加“财园信贷通”的银行召开会议,宣布了省财政厅、省工信委放开合作银行的决定,许多银行都有合作意愿。如: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等,参会名单见附件二)。园区管委会与新的合作银行双方达成一致合作意见后,由各设区市财政、工信部门联合行文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委备案即可。
三个月后,如试点园区仍有贷款余额未完成,省财政厅、省工信委将收回剩余贷款额度,调剂到其他园区。对工作开展好,企业积极性高,完成任务好的园区,如还需要新增贷款额度的,可向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申请,省财政厅、省工信委将适当安排新增额度。
二、请设区市财政局、工信委抓好新开园区的“财园信贷通”准备工作。
(一)全省共有94家工业园区,其中44家纳入了“财园信贷通”试点,仍有50家没有纳入。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省财政厅、省工信委拟将剩余的50家工业园区也纳入“财园信贷通”政策范围。请设区市财政局、工信委征询剩余工业园区意愿,汇总后于2014年2月20日前,联合行文将有意愿参加的工业园区名单报送省财政厅、省工信委。
(二)请设区市财政局、工信委督导各有意愿参加的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园区保证金筹集工作。新开工业园区初步按照每家省财政保证金1000万元,园区保证金金1000万元,按放大8倍,拟放款1.6亿元规模准备。具体额度待正式进入调查摸底,银行确定对企业放贷后,再行核定。
(三)新参加“财园信贷通”政策的工业园区,当地政府应组织成立协调领导小组,请常务副市(县、区)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财政、工信、园区管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工商、税务、人保、国土、房管、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新参加“财园信贷通”政策的工业园区的合作银行,采用招标方式选定。测评总分为100分,具体指标如下:⑴银行承诺放款企业户数占15分;⑵银行承诺放款金额占45分(包括具体拟放款企业的放款时间表);⑶贷款利率优惠条件占10分;⑷优质服务占10分(企业评分决定);⑸上年度合作表现情况考评占10分(由省财政厅、省工信委评定)。测评结果按总分值高低排序,分值高的银行获得合作资格,国家级工业园区可选择前四名为合作银行,省级及以下工业园区可选择前三名为合作银行。具体测评办法和操作流程,将另行下文通知。
(五)请各设区市财政局、工信委组织有意愿参加“财园信贷通”工作的当地财政局、工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领导和经办同志到本市已开展试点园区参观学习,掌握政策。
联系人:省财政厅企业处 刘章屿
联系电话:0791-87287589
联系人:省工信委政策产业处 曹欢
联系电话:0791-86219241
附件:1.“财园信贷通”试点园区四家合作银行贷款发放表
2.2014年1月24日参加会议银行名单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工信委
2014年1月28日
附件下载:
1、“财园信贷通”试点园区四家合作银行贷款发放表.xlsx
2、2014年1月24日参加会议银行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