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四川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1    浏览次数:5

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市(州)财政局: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50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四川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参加2013年科技资源调查的所有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

  (二)调查内容

  各单位仪器设备概况以及原值20万元以上科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中央有关部门及省级地方政府批准建立的研究实验基地基本情况;生物种质保存机构及其保存的种质资源基本情况;各有关单位科技数据库建设和利用情况;各有关单位法人概况以及在研课题、人力资源配置和科技产出等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和附件2。

  调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13年年度。

  二、调查分工

  省科技厅(条财处)牵头,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教育厅(科技处)配合,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委托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负责,开展人员培训,进行数据采集汇总并提交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基层单位通过“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http://zydc.sc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审核和数据汇交。已参加调查的单位继续沿用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并按照流程进行数据更新;新纳入调查范围的单位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另发。

  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的数据审核;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单位数据的审核。

  三、进度安排

  (一)数据填报阶段(3月18日—5月18日):各单位组织人员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审核。

  (二)数据审核阶段(5月18日—6月18日):省级部门或市(州)科技局进行数据审核并报送省科技厅。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各部门和各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保障,统筹安排,确保2014年度科技资源调查数据填报的时效性以及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科技资源调查数据是开展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等相关工作的重要基础。未按时上报数据,将影响本单位相关工作的开展。

  五、联系及咨询方式

  周  星  省科技信息所     028-86781429

  秦建军  省科技信息所     028-86613386

  柳戌昊  省科技信息所     028-86781429

  王雄武  省科技厅条财处   028-86726601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科技资源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和协调安排,建立相对稳定的调查工作队伍,切实抓好数据质量,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国家重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表

  2.全国生物种质资源调查表

  http://www.scst.gov.cn/comres/textbody/file.gif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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