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八项举措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发布日期:2013-05-28    浏览次数:5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马鞍山市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按照“项目提速、工作提效”的要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实现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增幅明显提升,农业经济稳步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财政收入增势较好,实际利用内资持续增长,金融运行良好,市场物价平稳。

  一、抓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3〕5号)出台后,我市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文件精神,对省30条政策措施逐条研究、逐条细化、逐条落实,并根据皖政办秘〔2013〕43号文的要求,将贯彻落实任务分解到县、区和相关部门。二是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对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相关税费减免和奖励性补贴等方面政策,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市财政等部门及时筹措拨付资金,保证了相关资金和政策的实施效果。三是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及时汇编相关政策手册,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企业手中。多形式开展涉企政策宣传,建立涉企政策新闻发布会、手机短信通告、政务微博等制度和涉企政策查询系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

  二、抓服务提质帮扶企业

  一是建立帮扶企业长效机制。确立市、县区领导分级联系重点企业、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走访企业和企业无障碍服务等机制和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走访中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做到企业需要服务的事项“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二是积极申报和争取上级资金。2012年,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安排涉企专项资金,均按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同时,针对本市实际,制定出台《促进产业转移的若干政策》(马发〔2012〕1号),政策兑现工作各相关部门正在按程序组织拨付。今年以来,我市争取中央和省专项扶持资金正陆续拨付到位。三是大力推进减免税费减轻企业负担。及时制定《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马财〔2012〕446号),各级财政部门共拨付财政扶持资金901.05万元,涉及企业26家。同时,在土地使用税额标准、人才中心摊位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交通建设工程实验检测费等涉企税费进行相应的最大幅度减免或不做上调。四是及时推进援企稳岗工作。定期走访企业掌握园区、项目需求,研究制定帮扶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项目企业全程对接制度,在项目洽谈、签约时,及时收集用工需求;在项目建设中,与项目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招用工方案,采取市场招聘、引导就近就地就业、劳务对接、校企对接,跟进提供招用工、培训服务。及时贯彻落实“五缓两降三补贴”政策。今年一季度,我市为8户企业缓缴养老等五项保险17889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4841万元、医疗保险39万元、工伤保险1020万元、失业保险1764万元、生育保险225万元),涉及职工52494人;为企业降低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减收金额725.7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499.4万元、生育保险费226.3万元)。出台《马鞍山市2013年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企业新录用的技能岗位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截止3月末,全市培训4588人,安排拔付培训补贴275万元。五是积极扶持本地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载明“地产品同等条件优先”条款,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约定。在政府采购中,对于报价相同或得分相同时,报本地产品的投标人中标候选排序在前,并积极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我市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的投标。

  三、抓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入

  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13年,我市申报列入省“861”投资计划初选项目388个,年度计划投资369.5亿元。1—3月份初步统计,我市省“861”初选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8亿元,新开工项目32个。此外,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申报列入省“861”行动计划储备项目161个,总投资5841.7亿元,并按照《2013年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相关申报要求,我市有9个项目列入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计划(初选)。同时,全市组织开展“项目提速年”活动,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行重大项目市领导牵头推进机制,促进重点项目的进展。二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研究制定《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从放宽发展条件、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税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更大力度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三是加强项目用地保障。今年以来,及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关建设项目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并将处置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四模”创建目标考核。还将未按约定进度开发建设项目和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纳入监管范围,每周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对符合单独选址用地条件的重大项目,积极帮助争取省掌握的独立选址用地计划,今年第一批已上报12个项目。四是积极争取城镇化试点。我市和县、当涂县列入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金融改革综合试点。五是大力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2013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16101套,计划完成投资35亿元。截至3月底,完成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10134套,建设面积82.03万平方米,开工率为62.9%,完成投资9.6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27.54%。其中:新增公租房1644套,建设面积9.86万平方米,开工率为35%;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8490套,建设面积72.2万平方米,开工率为71.9%。

  四、抓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一是大力推进首位产业发展。全力推进铁基新材料高技术产业集群建设。坚持特色发展、错位发展,科学确定全市各开发园区的首位产业。统筹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铁基新材料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各开发园区首位产业。二是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确定以“一基地四园区”为突破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将“一基地四园区”建设任务落实到部门、县区和载体单位。积极申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花山软件园、雨山动漫园、示范园区现代物流园分别成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一基地四园区”成为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三是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制定《马鞍山市促进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若干政策(暂行)》等,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和扶持力度,对获得国家和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财政奖励,对授权专利等给予奖励。

  五、抓流通促进市场消费

  一是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全市万村千乡农家店总数达到860个,其中,含山县142个,和县120个,当涂县和市郊区598个,农家店覆盖全市100%的乡镇和92%的行政村。全力推动农家店信息化改造,目前第一批190家农家店信息化改造正按计划落实,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二是推进放心体系建设。推进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力争将葛羊路益民菜市场、雨山商城和博望菜市场打造成我市的样板工程。完善社区连锁经营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建设已连锁经营为主要方式的社区便民网点,力争到年底新建统一配送率超90%的社区便利店20家,早餐店20家,蔬菜直销店20家。三是积极搭建产需合作对接平台。成功举办2013马鞍山名特优产品(合肥)展示展销会和马鞍山餐饮销售企业食品原料采购对接会,有效推广我市名特优产品,建立企业和消费者直接对接的新渠道。四是不断创新流通业态。着手编制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规划,以花山电子商务园为载体,逐步形成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基地。抓好商贸物流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大型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培育和引进一批龙头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和引导我市本土生产和零售企业进驻电子商务产业园窗口,开拓电子商务业务,促进我市地产商品实现“卖全国”的发展目标。

  六、抓扶持努力扩大进出口

  一是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帮助落实省财政奖补政策,正在组织企业申报出口增量、进口贴息、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金。对年出口额超过300万美元且增长幅度在20%以上的企业,市财政对其在本市检验检疫机构发生的出口检验检疫费用给予40%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限额10万元。对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的,给予融资贷款50%的贴息。二是培育“走出去”队伍。加强对本市的外经企业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十七冶、中冶华天等大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走出去”队伍。目前,全市共有29家有资质的外经企业,1个省级外派劳务输出基地,1个市级外派劳务培训基地。形成了对外工程总承包、对外工程设计、对外劳务输出的完整外经产业链,提升全市的对外工程承包的能力。

  七、抓载体推进招商引资

  一是推进主导产业招商。各县区和开发园区围绕自身发展的主导产业及主导产业的主导产品,锁定重点目标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招商,做到产品、企业、布局“三合一”,主攻大项目和产业带动性强、技术含量高的好项目。二是推进总部经济。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地区总部贸易公司、销售中心,3年内按其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等额资金的50%给予奖励。三是推进央企合作。全面加强与央企、民企和境外企业的战略合作,跟踪调度考核与央企、知名民企和皖粤经贸合作发展签约项目的落实情况,促使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截止3月底,我市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会议上签订的66个合同项目中,共有61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92.4%,已开工项目总投资额397亿元,完成投资额168.7亿元。我市在皖粤经贸合作发展会议上签订的35个合同项目中,共有30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85.7%,已开工项目总投资额120.9亿元,完成投资额49.9亿元。

  八、抓持续改善金融服务

  一是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制定《马鞍山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银行存款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马政办〔2011〕72号),并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年”系列活动,出台“小微企业信贷倍增计划和非经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倍增计划”,全方位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二是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扩大抵质押物范围,进一步推广专利权、股权、知识产权、仓单等质押贷款。对利用商标权质押形式进行融资的企业,政府给予企业商标评估费用50%的补贴。三是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来马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鼓励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做大做强;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