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备选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4    浏览次数:5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辽政发[2013]30号),加强全省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全省标准化人才库,增强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充分发挥专家在标准化政策制定、科研项目实施、地方标准制定等工作中的作用,现面向各界征集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备选专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选专家基本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派、作风务实;

  (二)热心标准化事业,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具有从事有关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的经历;

  (三)有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掌握相关领域标准化或科研发展趋势和需求;

  (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专家应为副高以上职称,行政管理人员(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企业高管(副总及以上职务)职称不限,但应有学士以上学位,并主管或从事标准化工作三年以上。

  二、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转送有关专家,由专家按通知要求自愿填报材料。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填写辽宁省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和辽宁省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备选专家汇总表。专家可选择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专家自荐(无需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三种方式,将辽宁省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和辽宁省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备选专家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备选专家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库。同等条件下,经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的专家优先入库。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长期有效。

  报送材料联系人:祝小龙  电话/传真:024-31512627

  附件:1. 辽宁省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备选专家信息登记表

  2. 辽宁省省级标准化专家库备选专家汇总表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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