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曾仕贵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7-30    浏览次数:7

川府函〔2015〕166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曾仕贵同志评定为烈士的请示》(眉府〔2015〕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曾仕贵,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眉山市东坡区人,生前系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铁象村5组村民。2013年6月30日,曾仕贵同志为抢救2名落水群众,不幸被洪水卷走,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曾仕贵同志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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