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西省运城至灵宝高速公路运宝黄河大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3】10号文件批准,拟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BOT投资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运城市芮城县枣树巷北0.7公里处,通过运宝黄河大桥跨越黄河,终点位于运宝黄河大桥副桥终点。桥梁全长1.933公里。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米,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设置特大桥1933米/1座,监控通信分中心,养护工区(合建)1处。
本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30个月,拟于2013年7月开工,2015年12月建成通车。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9.7亿元(最终以政府核准或批准的金额为准),平均每公里工程造价为50181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山西省运城至灵宝高速公路运宝黄河大桥项目的BOT投资人。中标后,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建设经营移交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建设经营移交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2年末总资产六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2010年至2012年)内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近三年(2010年至2012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5%(即24250万元人民币);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0年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钱江大酒店(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29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010年至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彩色影印件需提供两份)及单位介绍信、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7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33号
邮 编:030001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51-4663019
传 真:0351-4663019
招标代理: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 秦先生、杜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36、831
传 真:010-59273266
网 址: www.bjztc.com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