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规划函〔2013〕539号
有关市经信委(经委)、直管县经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3〕48号)和《关于同意调整〈空调吸音减振用再生纤维毡〉等2项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复函》(工信科简函〔2013〕213号),我委直报的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6项已列入计划下达,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有关市经信委(经委)、直管县经信委要高度重视行业标准工作,及时把计划下达到相关企业,督促各标准起草单位认真组织标准文本的编制、送审和报批等各项工作,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调度和服务,确保项目按期结题,在辖区内有关标准制修订任务完成后,及时汇总上报我委。
二、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加强和国家归口标委会的沟通联系,配合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开展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认真做好标准制修订各项工作,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所属市(直管县)经信委和我委。
三、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由我委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规定办理。
联系人:省经信委规划处 朱珉,联系电话:0551-62871085。
附件:2013年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