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发布日期:2013-05-16    浏览次数:3

为加强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降低行政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近日,省财政厅和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该配置标准是省级预算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审核审批资产处置事项的基本依据。

 配置标准全面规范了省直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的实物量、价格上限、使用年限等内容,单位应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从严控制配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和高档家具。实物量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情况下,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不是必需达到的标准。价格上限标准是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价格上限,应当在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努力节约经费开支。使用年限标准是通用办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该配置标准是一个动态标准,将根据国家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更新和调整。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