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4    浏览次数:5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农业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局、农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甘肃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制定了《2013年全省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要点》规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于12月10日将全年普法工作总结报省农牧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931-8179179(兼传真)

  电子邮箱:gsnyfgc@126.com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5月9日

  

 

2013年全省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今年全省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精神,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为载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以“法律五进”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结合部门实际,深入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十八大确立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新发展。

  2、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充分认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3、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进一步发挥法律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部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4、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农业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农业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监管、农业环境保护、动物防疫、农村能源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人民身体健康。

  5、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基本经营、农村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和农村民主管理等方面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依法规范各种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努力在经济发展中实现社会和谐。深入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

  二、深入开展“法律五进”主题活动

  6、深化“法律进机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计划和学法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80小时。要立足提高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事务的能力,努力形成自觉学法、人人遵法、带头守法、善于用法的新氛围。

  7、深化“法律进乡村”。根据各地、各单位工作特点,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农业科技下乡等活动契机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资经营门店等多种平台,结合农事、农节、农情,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法制宣传和培训活动,努力扩大普法影响力,为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8、深化“法律进农户”。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送法进农户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要注重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有机结合,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

  9、深化“法律进单位”。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单位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各个环节,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各级农业部门年内要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通过加强单位学法用法工作,着力于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着力于提高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服务的本领,更有效地为“三农”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10、深化“法律进企业”。结合农业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等工作,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农业生产安全、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企业依法生产和经营。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三、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普法“六五”规划

  11、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全面贯彻实施《甘肃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针对不同的普法宣传教育对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普法工作考评办法,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评,逐项对照,查缺补漏,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省农牧厅将对厅系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中期督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12、以中期督查为契机,开展专题调研,改进和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农村基层、深入农业生产生活实际、深入农民群众,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农业普法的新渠道新形式。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为更好地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四、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力度

  13、加强农业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加强农业信息网站、单位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等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等传播渠道在农业普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普法宣传教育平台,切实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14、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普及性广、便利性强的特点,通过开设专栏、专刊、专版、专题节目、微博、手机报惠农版、农业短信等形式及时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农业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普法宣传教育质量和效果。

  15、充分发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示范作用。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关于开展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农牧厅要在阿克塞县阿勒腾乡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开展普法帮扶工作。通过发挥“联系点”示范作用,切实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阵地建设,积极做好典型培育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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