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13年7月1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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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