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工信部 » 正文

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发布日期:2014-02-20    浏览次数: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4年  第10号

  依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和《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核,专家复审,现场核实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并征得环境保护部同意,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2月13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