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内环党组[2012] 48号)、《关于转发<印发关于在自治区直属机关集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学习月、宣传月活动要求,厅机关党委会同纪检监察室对厅系统各党总支(支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月活动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学习活动开展情况
由于支部数较多,本次检查以听取汇报为主要形式,共分三次进行。4月12日、17日、18日分别对厅机关各支部、厅系统直属单位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宣教中心、西部环保督查中心未能参加会议,会后都提交了学习活动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
总的看,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较好,并有如下特点:一是内容广泛。二是能够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学以致用。三是形式多样。四是时间安排灵活机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例如,监测中心站邀请内蒙古党校的教授进行专题讲解,建有学习宣传栏。环科院各支部结合助学、慰问孤寡老人、春季植树、走进特殊教育学校和文明社区等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政策,特别是结合业务工作向社区居民宣传PM2.5等环保知识。监察总队针对自身工作特点,专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批示以及八项规定,并制定了专项执法检查有关规定。许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现代办公条件,例如利用QQ群、网络进行学习。东部督查中心每个党员都有学习笔记,分管领导定期进行检查,并对笔记有字数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党支部由于业务工作繁忙,领导没有足够重视,未能及时组织学习;或是虽然组织了学习,但缺乏笔记,并疏于督促检查。
二是学习形式单一。个别党支部仅仅依靠自学、书本学习等形式,学习效果不明显,没有将学习与业务工作很好的结合。
三是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台账档案不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厅党组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特别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全区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把十八大的学习贯彻与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精神贯彻落实到全面完成环保工作任务中去。切实抓好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并建立起完善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完善的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最终达到规范机关行为、转变机关作风、增强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