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专利技术专项资金奖励计划及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黑知联发〔2013〕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符合《2013年度黑龙江省专利技术专项资金奖励计划》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实名反映(0451-82627634、87589223),并提供相关佐证。
附件:获奖企业公示名单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