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做好“双百”活动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6    浏览次数:4

皖商明电〔2013〕63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2013年一季度,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2.6亿元,同比增长13.5%。虽然居全国第6位,但增幅较去年有所回落,特别是住宿和餐饮消费下行明显。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经济平稳可持续增长,根据省政府和我厅重点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双百”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级商务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开展活动的经验和不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今年的消费促进工作取得成效。

  以绿色消费、信用消费、网络消费、节庆消费、品牌消费和服务消费六大消费为重点,以开展节庆活动为载体,努力搭建各类促消费平台。重点推进地方、行业协会自主举办的大型促消费活动顺利开展,努力营造良好的促消费氛围。

  1.组织百场活动。2013年全省要组织开展100场以上促消费主题活动。每个市全年要主办或承办10场左右主题鲜明、实效突出的大型促消费活动。

  2.细化工作方案。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通过总结,提炼经验,指导工作,精心组织好各类促消费活动。各市商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安排部署,5月15日前将本地区2013年度全年拟开展的“双百”活动汇总统计表(在厅公众网“双百”活动专栏自行下载)报省厅。

  3.做好信息统计。从5月份开始,各市每月10日之前要将当地上月已开展的“双百”活动月度报表(在厅公众网“双百”活动专栏自行下载)及月度工作总结报省厅。同时继续通过厅公众网“双百”活动专栏,上传各地消费促进活动相关信息,交流经验和好的做法。

  4.重视安全防范。各地在组织开展“双百”活动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强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促销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措施。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大对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活动参与企业签订质量服务安全承诺书,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安全消费。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消费环境。

  1.统一标识。在活动中统一使用“双百”活动标识。宣传时要尽可能使用省厅制定的“双百”统一标识,便于消费者识别,营造强大的活动声势。

  2.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种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

  3.借力宣传。结合参与“双百”活动企业自身的促销宣传,提升“双百”活动和“品牌促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调动重点流通企业参加促消费活动积极性。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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