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肃 省 农 牧 厅
甘农牧函〔2013〕138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小麦
“一喷三防”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区)农牧(农业)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农田管理,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夏粮稳产增产,自去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我省870万亩冬小麦实施“一喷三防” 全覆盖补助。为确保今年冬小麦“一喷三防”技术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成效,省农财两厅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印发的《2013年冬小麦“一喷三防”技术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29号),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甘肃省2013年冬小麦“一喷三防”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甘财农〔2013〕60号),对补助政策的落实提出了原则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一喷三防”工作,保证国家专项资金发挥更大作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市(州)、县(区)农牧部门要及时配合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冬小麦生产和病虫发生实际情况,按照不误农时的原则,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使用方案。陇南、天水等冬小麦生长期较早的地区要立即组织实施,并根据病虫发生情况迅速将物资分配下去,确保补助政策及时发挥作用。陇东及中西部晚熟麦区要及时确定实施区域、操作程序、具体补助方式等内容,抓紧组织实施。
二、明确资金补助方式。根据国家补助政策,县(区)自主选择补助方式。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各地原则上要选择物化补助方式,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防控小麦条锈病、白粉病、麦蚜、红蜘蛛、吸浆虫及二代粘虫为主的病虫害所需农药和促进增产所需叶面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今年旱情严重的地区可适当采购部分抗旱剂。物资采购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招标采购,县(区)农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统一招标采购工作,认真核实乡镇作业任务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相关协议,根据“一喷三防”具体任务,将采购的物资全部分配到各乡(镇),分配到农户的,由乡(镇)负责登记造册(包括姓名、村社、数量等),由享受补助的农户签字盖章(印);补助专业化防治组织的物资,由受补助专业化组织负责人出具证明材料,并注明领取物资数量、作业面积等。县(区)要对所有招标物资抽样封存,以备检查。以现金方式补助的,要严格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将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民或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各地要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冬小麦“一喷三防”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各县(区)要认真借鉴近年来我省在马铃薯晚疫病、小麦条锈病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专业化统防统治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将防控物资下达植保、农机等具备喷雾作业能力的专业化服务组织。重点支持当地已注册的“五有”组织和已授牌的专业化组织,通过合同形式规范运作,在合同中明确作业内容、作业面积与防治效果,力争“一喷三防”取得较好的防治效果。
四、抓好“一喷三防”技术关。冬小麦“一喷三防”技术是在小麦扬花-灌浆期通过喷施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实现防病、防虫、防倒伏(或干热风),减少病虫为害损失,增粒增重,促进小麦增产的一项关键技术措施。结合我省实际,在实施时间上,陇南、天水以五月上中旬为主,平凉、庆阳以五月中下旬为主,定西、临夏、兰州等晚熟麦区以六月上中旬为主。在喷施药剂中,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药剂,长势好的川水地以杀菌剂、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为重点,长势弱的旱塬地以杀虫剂、叶面肥为重点组织喷施,旱情较重地块可加喷抗旱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多年小麦病虫害防控工作经验,在全面征求本地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参照省上推荐的“一喷三防”药剂种类选择药剂(农药使用技术要点见附件)。
五、加大资金物资监管力度。各级农牧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要联合财政、纪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公平、公正。各县(区)在物资分配下拨后,应及时派出督导组督促各乡(镇)做好发放工作。物资要直接分发到农户和专业化组织,不得积压和存留。严禁倒买倒卖,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认真做好调度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小麦“一喷三防”技术补助政策调度工作,派专人负责,实行一周两报制度,各地所报材料和数据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具体调度要求我厅已专门发文安排。
七、加大督导力度。在冬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期间,省农厅将派出工作组不定期进行督导,5月中旬将派三个工作组专项督查“一喷三防”技术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情况。防治工作结束后,还将对部分县(区)资金使用、物资招标、药剂分发、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违规使用资金,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及分配物资时弄虚作假的县(区)要在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市(州)也要组织督导组,对县(区)实施“一喷三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 冬小麦一喷三防农药使用技术要点
甘肃省农牧厅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