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黑安监函字〔2013〕46号)

发布日期:2013-04-15    浏览次数:5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全面了解全省安全评价机构发展现状,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促进安全评价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3〕22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确定开展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情况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情况。了解本地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情况,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安全评价机构跨区域备案情况。了解本地区安全监管局对跨区域开展业务的安全评价机构违规备案、违规设置行政许可情况。

  (三)安全评价报告评审情况。了解本地区对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的规定、组织形式、收费方式、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安全评价机构从业情况。了解本地区评价工作需求量,评价市场秩序、行业收费情况、评价效果及安全评价机构在承揽项目、开展评价活动、出具评价报告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二、调研时间

  4月15日至30日。

  三、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市(地)与省调研相结合方式进行。市(地)安监局要深入企业和相关评价机构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调研,掌握真实情况。省安全监管局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调研。

  四、工作要求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这次调研工作,制定调研方案,组织调研组,根据本通知确定的调研内容,全面了解安全评价专业服务市场秩序、评价效果和行业收费等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制度漏洞和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认真疏理分析,提出改进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形成调研报告于4月30日前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段云霞

  电话:0451-87016233

  E-mail:87016266@163.com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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