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3年 第4号)

发布日期:2013-04-10    浏览次数:7

黑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备案登记公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22号令)、《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关于安全评价机构备案登记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审查,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等16家安全评价机构符合备案要求,准予备案。获准备案的安全评价机构,2013年可按核准的业务范围(见附件),在黑龙江省境内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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