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情况通报(黑安监函字〔2013〕42号)

发布日期:2013-04-10    浏览次数:10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2012年度考核方案》规定,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安全评价机构201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资质延期审查、备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2013年2月初至3月末,历时2个月时间,共检查省内安全评价机构12家,外省备案机构16家,抽查运行记录342份、评价报告45份,发现问题35项。认定11家评价机构考核合格,1家不合格,准予16家外省机构备案,2012年10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黑龙江省鑫祥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大庆恒安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升为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按规定,不再考核,确定合格。大庆市庆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人员发生变更,达不到乙级资质要求,已责成大庆市局对机构进行调查,停止安全评价业务活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具体考核结果见附件)。

  (一)评价机构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在队伍建设方面,各评价机构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安全评价师资格考试,普遍增加10%以上评价人员。评价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每家机构均有硕士生评价人员,其中5家机构有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在办公装备方面,各评价机构进一步加大投入,专业设备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相关设备都及时经计量部门检定,哈尔滨天元劳动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516平方米办公室。

  (二)评价机构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各评价公司普遍加强了办公、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强化内部审核,及时查找整改问题,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标准数据库、物质特性数据库、事故安全数据库,确保评价业务工作需要。

  (三)评价质量控制和报告质量有进一步提高。各安全评价机构认真执行过程控制程序,对评价项目进行风险分析,组建评价项目组,配备能够满足项目专业要求的评价人员。搜集和现场勘察工作进一步加强,报告审核程序的控制及报告附件归档资料完整,现场勘查测量记录和影像资料做到三级审核,相关类比材料、设计文件、安全检验、检测数据等相关资料齐全。

  (四)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进一步落实。全省12家评价机构都设立独立的工作网站。建立了信息网上公开信息,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公布评价项目名称及具体内容,并及时更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评价机构在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待完善,存在有程序、记录但没有制度。内部培训人员签字及考核记录不完整,部分没有培训效果验证记录。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虽然及时更新,但缺少更新法律、法规的发布、培训记录。多数机构没有建设专家技术档案,没有专家工作记录。大庆市庆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人员发生变更没有及时上报变更情况表。

  (二)评价机构业务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多数机构部分二类业务范围没有承接评价项目,甲级机构均没有完成总局第22号令第6条规定的甲级资质机构能承担的10项安全评价项目,乙级也承接不到10项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个别专、兼职评价人员承接项目数量少,不能达到规定完成的安全评价项目数量或类别。

  (三)安全评价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机构现场记录没有双方签字,未留纸质记录,整改核查记录未经两人以上签字确认,多数评价人员没有现场勘验照片。个别机构固有危险程度评价项目设计文件收集不全,需要整改的内容未留有书面建议等。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评价工作规定,切实加强对评价机构监管,对评价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依法处理。要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自律,规范监管行为,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要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认真开展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情况调研和自查摸底工作。

  (二)各安全评价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围绕业务范围,加强内部审核。做好过程控制文件内部宣贯。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做到诚信、客观评价;要加强自律,自觉维护评价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评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将把网上信息公开情况作为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各安全评价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在网上公开有关信息。对安全评价机构未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要依法处罚。对本次考核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形成整改材料于4月15日前上报省局。

  附件:1、2012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情况汇总

  2、2013年安全评价机构备案名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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