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9日
2013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3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和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督查力度,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做好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围绕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别是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城镇化、"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的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具体化并加以规范。大力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明确本地区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增强公众参与度和政策制定透明度。
将公开透明原则始终贯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等级目录进行全面规范,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分析和处置廉政风险。将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以干部管理、预算使用、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经济合同为重点,明确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推动市和区县两级政府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研究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的方式方法,接受社会及公众的监督。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细化"三公"经费解释说明,特别是对出国(境)、出差、接待、用车、会议等行政经费支出,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围绕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收费等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公开。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快速反应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完善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完善信息发布、在线办事、政民互动功能。
四、加强行政审批政务公开
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在实施政务公开中的重要作用,不断规范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的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公开。认真做好新一轮减少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制定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全市统一组织对各区县及街道(乡镇)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统一编制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在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部署统一的应用系统通用软件,逐步实现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网络系统在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全覆盖。
五、切实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加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促使国家和我市各项农村政策家喻户晓。推进基层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扩大基层办事公开的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信息,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内容都要如实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办事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实在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保证办事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让群众满意。对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区县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全面总结分析试点工作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为下一步在全市全面推开打下坚实基础。
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控,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权力行使,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监控措施,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透明运行。积极推进"制度 科技"预防腐败模式,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科学设置权力边界,合理优化权力结构,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等制定电子监察规则,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的时效性、流程合法性、内容完整性和收费合规性制定电子监察规则,形成监察规则信息库和监察业务信息库并做好日常管理,逐步将电子监察系统推广至全市范围,实现对所有政府信息、行政职权、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的监察监控。
七、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总结典型经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标准,明确考核评估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研究制定政务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完善监督保障措施。抓住政务公开的关键领域开展督促检查,强化社会监督,认真纠正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行为,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