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效能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地税实际,2013年全省地税系统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围绕税收管理转型升级主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推进“十项效能”制度向机关单位、向基层、向岗位延伸,着力抓好“六个突出、六个提升”,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服务。
一、突出核心职能,提升服务发展效能
(一)不断提升组织收入质效。大力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征收、科学征收。加强税收分析,完善月度收入预测制度,注重税收与经济关联度分析,深化分析成果利用。实现对重点税源常态化监控。推进社保费精细化管理,完善费银联网等多种征缴方式。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加大税收检查力度,堵漏增收,以查促管。
(二)发挥税收政策综合效应。积极应对营改增试点行业扩围,做好事前准备和贯彻执行。出台税费政策服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大发展。分类实施税收政策服务,用足用活“3项中关村政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法定权限内拓展结构性减税政策空间。改进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考核,加强执行效果评估。
二、突出规范用权,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三)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依法行政考核。认真做好涉税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备查、备案工作。积极参与社保费征收办法的制定和完善。努力推动税收执法保障立法工作。
(四)规范基层一线执法。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裁量基准,指导基层合法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健全减免税等事项审批制衡和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税收柔性执法。
(五)加强行政考核监督。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执法考核,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改进税收综合督查,强化督查结果运用。认真落实助理审理员制度,规范税务重大案件审理。进一步改进税收法制员工作。
(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按照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工作流程,推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公开规范运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税公开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稳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深入推进财务公开试点。
三、突出专业化方向,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七)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以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为目标,统筹推进全省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完善“3+1”地区试点工作,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构建分类分级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非试点单位重点开展纳税评估、风险监控分析等工作。深化初步评估软件应用,完善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逐步构建较为完整的纳税评估系统。
(八)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完成现代化分局建设五年规划目标和任务。适应征管改革要求,谋划下一个五年建设规划,推进基层分局向专业化分局转变。持续夯实征管基础,开展对征管数据的清理、异常预警和处置工作,强化登记管理、申报管理、发票管理和征管资料管理。
(九)完善税种精细化管理。细化营业税行业管理办法。完善存量房评估软件功能,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开展“以地控税”试点,加强土地使用税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深化企业所得税分行业、分规模、分事项管理。加强汇算清缴申报数据审核。规范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强化非劳动所得项目管理,规范自然人股权分红和转让所得管理。健全“两税”征管业务规程。
(十)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征管数据应用省级集中。开发应用管理决策系统。建设省级集中数据处理平台和综合监控平台。建立电子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探索省级集中数据的分析利用。推进个体工商户电子批量扣税。建设省级集中系统运维管理平台和呼叫中心。
四、突出征纳和谐,提升纳税服务效能
(十一)提高宣传咨询针对性、实效性。加强12366服务热线功能,加强运行情况检查通报、人工坐席能力建设、热点问题和问询案例收集报送工作。在做好日常宣传培训解读的同时,加强分级分类宣传培训,重点抓好新办企业、具有复杂涉税事项纳税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的宣传培训,加强对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和小微企业的个性化服务。
(十二)提升办税服务厅整体效能。深化实体办税服务厅建设,出台标准化操作指南,完善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好省级标准化办税服务厅示范单位评审认定工作。认真开展“星级服务”回头看。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建设全省集中、统一的服务平台,优化网上办税。巩固扩大网上申报纳税成果。
(十三)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统筹安排税务管理事项,精简行政审批和资料报送。科学开展检查、评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评估。分级设立纳税服务诉求电话,规范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加强投诉处理监督检查,开展投诉回访,通报处理情况。
五、突出从严管理,提升行政运转效能
(十四)加强调查研究。紧扣影响税收中心工作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联系点,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统筹安排调研,避免因时间地点过于集中影响基层工作。简化陪同接待,轻车简从。
(十五)改进文风会风。控制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篇幅。省局内刊拿出更多版面反映基层税收实践。各级地税信息简报和门户网站不再编发内部会议和日常性、事务性工作动态。严格实行会议计划管理,精简会议数量。改进会议形式,能合并套开的合并套开,能用视频会议召开的不集中召开。
(十六)强化督查督办。自觉服从服务大局,思想和行动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加大督查工作力度,重点跟踪督办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和局领导安排重要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动态和进展情况,限期整改落实。
(十七)坚持厉行节约。规范系统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加强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展公务接待费专项审计调查。推进节能工作,加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十八)推进“十项制度”向岗位延伸。注重岗位教育, “十项制度”宣传册人手一册、人人知晓。实施公开承诺,与“群众路线实践年”相结合,亮岗位、亮职责、亮承诺、亮评议,抓好承诺事项的落实。拓宽监督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密度和强度,规范电话、信箱投诉管理,更加注重媒体和网络监督。细化考核手段,在绩效考核框架内,对“十项制度”岗位履行情况,完善可量化、可核实的评价手段。
(十九)严格责任追究。组织明察暗访,开展效能监察,对在岗不履职、不完全履职以及不正确履职等违反效能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六、突出人本兴税,提升队伍建设效能
(二十)加强党建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年活动。深化“五好”班子创建。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格干部管理,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正职的管理监督。
(二十一)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各项制度规定。积极探索建立与现代征管相适应的组织体系。开展后备干部选配,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推进轮岗交流。继续从基层遴选公务员进入上级机关。帮助青年干部开展职业生涯学习成长规划。完善考学、奖学、促学机制。
(二十二)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出台人才培养“双百双千”工程实施意见。加快培养紧缺的税收专业人才。分类开展专业骨干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取得“三师”等职称资格。加强各类人才库建设,探索实施人才分类管理。面向一线,开展税收基本技能培训。推进在线学习向分局延伸,开设税收专业知识网络课程。全面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规范信息化应用能力等级评定。
(二十三)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 “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细化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深入贯彻《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继续强化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积极迎接政风评议。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督办、剖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