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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应急管理系统数据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13    浏览次数: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提高我区环境应急组织指挥和处置能力,增强自治区、地州市两级环保系统协同作战能力,有效预防和快速响应突发环境事件,我厅正在建设自治区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并开展环境应急管理系统数据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由地州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县级环保局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流域基础资料调查表》(附件1),企业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企业基础资料调查表》(附件2),于8月31日前完成调查表填报工作。

  二、我厅将于9月开通网上填报功能,届时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技术人员将赴各地开展系统培训指导工作,为确保环境安全管理数据的真实有效,请各地州市环保局认真审核填报信息,并做好后续的动态更新工作。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流域基础资料调查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企业基础资料调查表

  3、需要调查的企业名录

  (附件请登陆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公文公报栏查询下载)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联系人:贺成启,韩磊,18935909692,0991- 3817532,  邮箱:596026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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