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流促函[201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经商务部领导批准,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定于2013年6月22 日—24日在北京举办“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博览会主办单位: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指导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协办单位:北京市场商务委员会。本届博览会与“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同期举办,作为宣传周一项重要活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招商招展筹备会议的通知》(商办流促函[2013]144号)精神,为切实办好本届博览会,现将博览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博览会招商招展及报名工作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参考博览会总体方案(见附件1)及相关展位分布表(附件3、5),积极配合组织本地区及相关辖区内商务主管部门参加博览会,积极推荐本地区有实力、有影响的国内外肉类企业参加博览会,并组织大型知名商贸流通企业、批发零售等采购商、食品生产企业到会洽谈采购。同时要严格供应商和采购商准入,确保参展企业和产品质量。
(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并组织参展企业、采购商按照附件要求(见附件4、6、7)填写报名表,并于5月10日前报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展位按照报名时间顺序及面积确定。
二、参加博览会筹备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博览会组织工作,定于3月22日在北京商务部东华门办公区61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召开博览会筹备会议,讨论招商招展有关工作。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派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于3月20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传真至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有关参展费用、广告宣传、会务接待等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或登陆中国肉业博览会网站(www.meatexpo.net)、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网站(lczx.mofcom.gov.cn)查询。
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联系人:丁燕、王人人、王逸人
电 话:010-85226674/6027/6667
传 真:010-65121626
邮 箱:meat_expo@163.com
附件 1、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总体方案
2、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筹备会议报名表
3、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成效展”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展”展位分布表
4、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成效展”和“‘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展”报名表
5、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参展商和采购商分布表
6、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7、第九届中国肉业博览会采购商报名表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