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宽带无线接入系统频率需求,适应未来无线网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我国频谱使用情况,参照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经研究,现规划42.3—47.0吉赫兹(GHz),47.2—48.4GHz频段用于宽带无线接入系统(时分双工)。具体频率使用事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13年9月23日-2013年10月10日
联系人:鲁俊
联系电话:010-68009034
附件:40—50吉赫兹频段移动业务中宽带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相关事宜
40-50GHz移动业务用频事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