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5

皖经信科技函〔2013〕264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直管县经信委:

  《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了解《条例》的执行情况,推动《条例》保障措施的落实,经研究,开展《条例》有关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请你们尽快开展本地区《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并由科技科(处)牵头会同技改、节能科(处)整理形成《条例执行情况报告》和《条例有关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调查表》(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于4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经信委。

  联系人:省经信委科技处徐晟,联系电话:0551-62871820,电子信箱:xusheng@aheic.gov.cn;2. 技改处高鹏,联系电话:0551-62871888;3. 节能处崔翔,联系电话:0551-62871859。

  附件:1. 条例执行情况报告提纲

  2. 条例有关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调查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

  

附件1

  条例执行情况报告提纲

  一、本级政府贯彻《条例》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二、《条例》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请针对《条例》的保障措施逐条分析,重点是第22、第23和第27条。

  已执行第22和第23条政策的市(县),请详细说明享受政策的项目数和资金金额及其使用情况,并附文件;已执行第27条政策的市(县),请说明实际享受的项目数和免税数额,以及该项政策的地方实施细则或具体操作办法,并附相关文件复印件。

  保障措施没有落实的市(县),须说明具体原因及其所占比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四、进一步贯彻《条例》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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