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8    浏览次数:6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

  《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卫生厅厅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卫生厅

2013年3月12日

 

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2013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国卫生工作会的总体部署,着力推进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加快提升边远山区和贫困家庭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全面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化医改,服务于民

  (一)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

  继续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达75%以上,力争实际报销比达65%。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达50%以上。推进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报销不低于70%。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开展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和严格限制非报销费用药品的使用。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支付政策。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推进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二)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高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完善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政策,促进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已出台的乡村医生基本药物补助政策。完善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落实基本药物集中支付和供应配送政策,重点做好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服务。加强基本药物临床用药培训,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制度。强化基本药物基层补助资金、采购使用、配送结算的监管。

  (三)积极推进县级医院改革发展。

  人口数超过20万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和人口超过80万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公立医院。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按照2013年全省医改工作任务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20种重大疾病的医疗救治为重点,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统筹县域内医疗卫生体系发展。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切实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二、卫生服务,持续改进

  (四)以改革推动医疗服务效益提升。

  积极争取市、县(区)两级政府加大卫生投入,加紧规划和划拨足够土地以增加各级医疗机构土地、床位等资源要素配置,推进基础建设尽快达到相关标准。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创建5所国家优质医院、15所区域优质医院和30所优质县医院。加强重点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落实惠民便民措施,改善医疗服务管理、改进医疗服务流程、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在5所三级医院开展护士岗位管理试点。认真实施“三好一满意”活动,增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持续提升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单病种付费改革探索和临床路径管理,加强贵重药品、高值耗材、昂贵医用设备的采购与使用管理,完善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快实施2012年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引导各级各类医院按功能发挥作用,促进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为患者提供连续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格局。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对口支援年”活动,推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创建工作。开展平安医院示范地区(单位)创建活动,落实《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理赔工作机制,拓宽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办医机构床位数占比增加2-3个百分点。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推广采供血成本和预决算信息公开试点,完善异地用血退费管理制度,加强血液安全监管。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按照国家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专项经费分配比例村卫生室原则不低于40%。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建立并完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内容,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力争达到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分别达50%、40%,发现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全面完成国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项目目标任务,全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达到100万名。

  (六)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建设和绩效考核。开展疾控中心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审。扩大艾滋病干预工作覆盖面,强化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治疗,艾滋病儿童救助实现全覆盖,以市州为单位开展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中期评估,HIV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等干预措施较2012年提高10%以上。加强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干预和治疗。推进“三位一体”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创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推进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创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6%以上。在民族地区和重点地区开展脊灰、麻疹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抓好重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时监控、报告与分析、监测与预警。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完善全人群死因监测系统和危险因素监测系统,推进肿瘤随访登记和癌症早诊早治、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在成都、自贡等7个市开展脑卒中筛查和干预试点。推广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686项目)工作模式,推进重性精神疾病信息交换和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和麻风病防治。推进卫生城市(县城)、卫生镇村和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力争新创国家卫生城市2个,“三州”创卫工作走在西部民族地区前列。市(州)全面开展病媒生物培训、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七)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产房等建设,强化专业技术人员新技术培训和推广运用,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力争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2012年分别下降5%以上,剖宫产率较2012年下降3%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较2012年分别提高10%和3%以上,全省新增8所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

  (八)增强卫生监督工作能力。

  推进县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每个县(市、区)75%以上的辖区。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中小学卫生监督覆盖率达80%以上;强化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职业病诊断机构市级覆盖率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区)覆盖率分别达90%、80%。继续开展石棉尘等重点职业病危害监测,加强重点职业病危害哨点监测单位的督查和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管。加大农村集贸市场、社区街道、城乡结合部的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九)认真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健全市(州)、县(区)卫生应急组织管理机构。评审16个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复核2个国家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完成卫生应急中央及省项目监测、队伍培训、应急演练等任务。加强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国家、省、市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的全面互通和对接。健全省、市、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及调用机制,逐步实现政府、部门、单位储备相结合,集中和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模式。积极参与六省、市(区)和三省六州一地鼠疫联防工作。提高鼠疫、SARS、人禽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药品监管。

  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培育形成全省监测辐射中心,川南、川北、川西、川东区域性中心。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采样至少覆盖80%(三州不少于50%)的县级行政区域,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由2012年14个哨点医院增加到45个。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管理。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员能力培训。

  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十一)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

  根据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中医药工作,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二)加速推进民族卫生发展。

  推进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三大行动、六项重点工作”。实施“五支队伍”行动计划,落实本土人员在岗培养、定向培养等措施,加强州、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力争实现州、县两级卫生局对口支援“全覆盖”,巡回医疗派出医务人员、诊治农牧民群众较2012年提高10%,继续推进远程医疗工作。抓好州级医院、疾控、执法、妇保院、血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争取再启动3个县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力度,甲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在2012年基础上稳中有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

  三、保障支撑,加快发展

  (十三)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四川省“十二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修订卫生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政策,加强市、县医疗卫生人员编制使用,市(州)卫生人员数量年增长率保持在6%以上,其中空编率高于20%的民族地区县年增长率不低于10%。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现每个乡镇平均1名全科医生。组织3所医学院校启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3+2)改革试点,加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5+3)招生力度,招生人数增长50%。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实施培训基地动态管理,支持泸州医学院、川大华西医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衔接改革试点,开展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引导高中等医学院校调整专业结构,加快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统筹培训资源,优化培训管理,加快提升全省乡村、社区和民族地区县级卫生队伍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和岗位技术“四项执业素质”。实施阳光天使计划、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和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天使计划、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训社区卫生人员4300人次。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基层卫生人员考核,落实已出台的基层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指导泸州医学附属口腔医院和市州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推进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开展四川省第五批农村卫生拔尖人才、首届社区卫生首席专家评选。探索并逐步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鼓励“乡招村用”的做法。

  (十四)进一步健全卫生服务体系。

  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继续加大卫生投入。推进天府新区医疗卫生规划实施,支持藏区、秦巴山区和乌蒙山区连片扶贫地区卫生项目建设。加强县级急救体系、重大疾病防控机构、市级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争取启动实施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和妇幼保健体系等建设。力争2011年中央项目完工率和2012年项目开工率不低于80%。抓好灾后重建港澳援助、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验收和管理。强化项目资金、大型医用设备和国有资产管理。抓好卫生总费用核算和各项专项经费落实工作。推进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省规范化达标评审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省规范化建设。新创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个。

  (十五)积极推动卫生科教发展。

  进一步加强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新建学科增长15%,并向扩权强县和重点民族县倾斜。加强“凉山艾滋病和绵阳结核、病毒性肝炎”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推进创新医疗器械基层推广示范工程,实施卫生适宜技术下基层项目。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建立成果转化贡献者晋升、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和推进我省医药科技创新和向临床转化。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管理,完善我省“人类精子库”管理。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工作,强化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特殊医用物品进出口审批监管。

  (十六)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85%。加快妇幼、卫生监督、应急指挥、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全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继教信息化管理系统。年内完成县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继续开展全省数字化医院检查评审。强化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区域医疗协同、电子病历工作,着重推进省、市、县、区“一卡通”服务,4个居民健康卡试点地区上半年全部启动发卡工作。

  四、加强党建,文化强卫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扎实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实践教育活动。大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继续推进“四川文化强卫143工程”,加强职业文化、品牌文化、廉政文化、党建文化“四大建设”,推进“三好一满意”行动、公共卫生文化平台建设行动、卫生新闻宣传行动“三项行动”。强化对口扶贫和“挂包帮”活动。

  完善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市(州)、县普遍开展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专题培训,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廉洁从业教育覆盖面应达98%以上。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市州应建立1至2个联系示范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医院院长廉洁履职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推进政务和党务公开,开展经济责任和内部控制审计,加强干部人事工作、资金、项目监管。深入推进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配送行为管理,加快建立诚信回款机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开展重大卫生政策研究、制订、论证与评估,抓好卫生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以及重大行政许可、处罚的听证、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备查工作。有重点地开展卫生新闻宣传活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的风险沟通和舆论引导能力。深化“12320”卫生公共热线工作。强化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卫生系统对外合作项目,加强我省援外医疗队培训新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大保健”医疗服务体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健康评价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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