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省直管县(市)、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有关重点企业、相关评价机构及安全生产专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定于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15时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部署2013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对落实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二)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部署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参会人员
(一)省局分会场
省局分管负责人、相关处(室)人员、监管三处全体人员,省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哈安全评价机构及安全生产专家。
(二)市(地)局分会场
市(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处)全体人员,安全评价机构(哈市除外),本地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专家(由市级安全监管局自行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市(地)级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县级安全监管局相关人员到市(地)局分会场统一参会;省农垦、森工总局所属各分(管)局安监局可由省农垦、森工总局安监局协调,到就近的市(地)局分会场参会。
(二)国家视频会议结束后将套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请各参会单位认真组织,确保相关人员准时与会,遵守会议纪律,认真作好记录。
(三)请各市(地)安全监管局于3月19日下午13时至15时开机调试,3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开机。
省局视频调试联系电话:0451—87019055。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