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安办发〔2013〕12号)

发布日期:2013-03-12    浏览次数:8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政府,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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